临港新片区商标异议,怎么处理比较快?

1位顾问回复729人看过

申请自贸区专利,申请人应当向**自贸区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的专利权批准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撤回专利申请。

申请撤回专利申请,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声明,声明书应写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即可作出撤回专利申请决定,并予以公告。

如果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是在**专利行政部门已经作好了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之后提出的,**专利行政部门仍可以作出撤回专利决定,但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仍要予以公布,对于申请人的撤回专利声明在以后的专利公告上予以公告。

顺便提一句,专利申请被**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提交的专利文件,专利申请人仍有修改权,但是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原专利申请应撤回重新申请专利。

专业顾问回答

周旭
周旭服务年限:5评价:4.8

资深注册顾问向TA咨询

临港新片区商标异议是《临港新片区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如需了解更多的商标相关问题,可咨询我网客服人员。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