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商标
强商标:简单而言,那些标记性强、商标文字或图形本身无任何实际含义的商标,我们统称为强商标。
显著性:
①从相对显著性的意义讲,臆造词商标、任意词商标和暗示词商标,由于其具有固有显著性,能够被消费者立即当作商品、服务来源的标志,可以称为强商标。
②而从绝对显著性的意义讲,只有同时具有独创性和知名度的商标才是真正的强商标。
例子:华为、阿里巴巴等等
二、弱商标
弱商标(WEAK MARK):简单而言,标记性弱、叙述性强,商标本身还表示着某种实际存在的事物、意义的商标。
显著性:
从法律意义上讲,叙述词商标以及颜色、声音、气味等商标由于主要表示了产品本身的特征,在消费者眼中,一般不会同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出处联系到一起,属于显著性较弱的标记。
当然,经过长时间的使用,消费者也可能克服通常的观念并建立起特别的印象,从而将该标记与特定出处相联系,但这一过程通常不仅相当不确定,而且即使成功最多是获得相对显著性,除非特别知名,基本不可能享受超出本商品或服务领域的保护。
例子:苹果、锤子、长城等等
三、商标的强度:
每个商标都具有两个强度,一个是法律上的强度,一个是市场上的强度。商标进入市场的时候,二者的关系是成反比关系的,法律上的强度越强,那么市场上的强度越弱,反之亦然。
像“华为”手机,华为由于跟手机没有直接联系,很少有人将华为跟手机联系起来,在华为刚进入手机市场的时候,由于华为一词与手机缺乏任何联系,所以不具有任何市场认知程度,其市场强度是最弱的时候。然而,经过长期的经营和宣传,现在大家都知道华为手机了,一说华为,脑海里也会浮现华为公司的logo和手机。而这当华为一词即使不在手机这个商品上使用,但是大家仍然能够第一印象想到华为公司,华为就成为了具有绝对显著性的真正强商标,从而在法律和市场两方面都能获得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