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2、国税、地税登记证(同上)
3、组织机构代码证(同上)
4、委托授权书(同上)
5、银行开户许可证(同上)
6、印监卡(银行收回)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同上)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二、注销流程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
4、法院的破产裁定、公司依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
5、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6、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四十五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8、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信息卡;
10、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