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专利转让如何更快捷的变更专利权?

1位顾问回复618人看过

先用权,是指某项发明创造在长宁专利人提出长宁专利申请前,如果另一发明人已经在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的,法律允许其不受专利权人专用权的限制,仍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或使用该发明创造。先用权适用的前提是两个以上发明人或单位分别独立地完成相同的发明,其中一人取得了专利权,其他人因未申请或晚申请没有获得专利权的情形,享有优先权的条件是,另一个发明人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为制造或使用作好必要准备,并且这种使用不构成公开使用。优先权的实施旨在保护相同发明中没有专利权的发明人的最低利益。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1.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2.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评价: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根据长宁专利法,长宁专利权允许转让,但专利发明人是专利的实际创造者,具有实质性创造性贡献,一般不允许变更。新申请专利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以下几种方式如果能够达到想要的结果,可以考虑专利转让。

1、保留原始发明人,仅变更权利人。

这种情况对于对发明人没有特殊要求的时候,可以直接操作。提交关于专利权人变更的著作权变更请求书即可。

2、隐藏原始发明人,只变更权利人。

在变更权利人(申请人)的同时,提交发明人变更,但是发明人名字信息不变更,仅仅变更的是发明人公开与否状态,并提交发明人不公开声明。

3、追加发明人,变更权利人。

在保留原始发明人不变更情况下,追加一到两个发明人,特别是原始发明人一人的情况下,追加两个发明人,使得变更后的发明人达到三个,也能满足一些地方对发明人的要求。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