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聘请外籍技术人员到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期限为6个月,住宿、交通等费用由我公司直接支付,工资薪金等费用由其所在的国外公司开技术服务费发票,请问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活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井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也就是仅就境内所得纳税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该项支出凭境内公司向外籍技术人员受雇的境外公司支付时代扣税金税票及境外公司出具的形式发票税前列支,企业所得税代扣10%。
增值税及其附加:境内公司向外籍技术人员受雇的境外公司支付时代扣税金,增值税税率6%,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在境内公司申报纳税时作为进项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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