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改增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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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改增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按预收房款的不含税收入还是含税收入来计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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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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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人认为,印花税的计征依据是根据含增值税的收入。在营改增前,购销合同的印花税也是按照含增值税的金额计征印花税,同理,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征印花税,其计征依据也应按照含增值税金额计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令第11号)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

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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