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普通发票票种核准: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填写授权委托书;
4、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请盖在《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上);
5、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开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报税务机关备案;
6、申请领购《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时提供已由税务机关审批的《领购使用收购发票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领购《广东省出口商品销售统一发票》时,内资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出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出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向主管税务分局购买普通发票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领取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领购发票申请表》;
5、经办人身份证明;
6、《税务登记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