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如何处理?

1位顾问回复501人看过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评价: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