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工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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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神:关于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这块,国税2012第15号文件说,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这里只是说准予”,而不是应,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放不放到工资薪金科目,用人单位可以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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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烨艳
唐烨艳服务年限:10评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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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信任与提问,

不是这样的,准予的意思是可以的意思,意思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当然,您如果少列了,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自己多交企业所得税,税务也不会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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