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标语,还有企业一些商业活动这些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困扰着知产同行们。对于一些标语,注册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著作权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作品,在这种两难的境地中间,首先其实做法务的并不一定要从法律上纠结要用哪一种形式去保护,而是要去看自己的市场,未来的发展,这样的标语到底要用多久。像我们非常熟知的丰田的那句口号: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慢慢到了今天,随着不同的车企,不同的车型源源不断的出现,今天大环境已经变了,这样的标语是不是一定需要我们采取某种特定的形式去保护?这个可以和公司的市场部门共同去探讨。
广告语是不能申请版权的。一段文字版权中心是不保护的。如果想要保护一段文字可以做成美术申请申请。
从上面可以得出,广告语只是一段文字,从定义上是不能得到版权的保护的,但是有的公司把它做成了美术申请也可以说算是从侧面维护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