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核损的资产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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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无能力自行消化弥补,经国资委批复后,按集团公司要求损失冲减资本公积,请问:清产核资核损的资产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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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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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要看具体是哪一种类的资产核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二十八条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三)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二)固定资产盘点表;

(三)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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