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话能讲清的,下面是一个和您的情况相似的案例,希望您好能从中受到启发.河南南阳从小吊机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探讨专利行政执法的途径和办法2004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知识产权局共调处建升轻便起重机(俗称小吊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11起。这些侵权案件性质不同,形式多样,但调处的过程涉及专利行政执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从受理、送达、答辩、取证、封存、审理、调解、到送达处理决定、强制执行、实施行政处罚等,涵盖了专利执法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具全。通过对该专利纠纷的调处,从中摸索出一些新的执法途径和办法,为今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一些宝贵经验。一、小吊机专利基本情况2002年12月,河南泌阳县退休教师王长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建升轻便起重机实用新型专利,2004年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02290379.8)。该专利的主要作用是:农忙季节农民往楼上晾晒粮食不方便,通过该专利产品直接吊运粮食,节省人力。该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一种包括底盘、上盘、竖直轴、水平梁、拉杆、臂座、起重臂、伸缩杆、水平转动机组、卷扬机组、起重钢丝的建升轻便起重机,由水平梁、竖直轴、拉杆、通过底、上两盘组成了锥体形的机体,而只将其底座固定在建筑体及脚手架式地面上进行施工。取得专利权后王长运与唐河县一机械加工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产、销售该产品。产品推向市场后供不应求,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深受老百姓的喜爱。但好景不长,市场上出现了许多做工粗糙的仿制小吊机,且价格便宜。由于这些仿制产品的生产成本低、不求质量,以低价占领市场,影响了产品信誉,使该产品销不出去。王长运毅然选择了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专利权,2004年5月第一次向我局提出请求调处侵权纠纷,开始了他的专利维权路。几年间我局共受理小吊机专利侵权纠纷8件,查处假冒、冒充行为3起。通过我局对小吊机侵权案件的调处,保护了他的合法专利权,使市场上的侵权行为基本得到制止。二、利用多种法律手段保护专利权从2004年该专利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多农村家庭作坊式的经营单位看到该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制作简单,利润较大,于是纷纷大量仿制生产、销售,侵权现象普遍,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王长运开始向南阳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调处侵权纠纷的请求,并提交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