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如果您企业是房地产企业或建筑类企业,预收账款是需要预缴税款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税总2016年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如果属于一般的工业企业、商贸类企业、服务类企业,预收账款是不需要预缴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