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不能持续经营。其特点是无收入或无能力经营,主要是无业务未经营的新办企业,或是近几年无经营收入而长期零申报的企业,此类注销企业约占总申请注销户数的30%。二是难以持续经营。其特点是一般有收入但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这部分企业约占总申请户数的50%。三是无法持续经营。其特点是由于外部因素导致正常经营中止,主要是企业转型改制、场所拆迁、重组分离合并、总机构业务调整、审批政策调整或者合同期满未能续约、破产清算、被吊销执照等非常规因素所致,这部分企业约占总申请户数的15%。四是不想持续经营。其特点是有特定目的,企业账面各财务指标良好,业务蒸蒸日上却突然中止经营申请注销,主要发生在企图“脱壳”、虚假注册、隐匿收入、转移资产或利润、逃避债务等故意申请注销的企业,这部分约占总申请户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