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下面有一些技术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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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下面有一些技术服务人员,他们的工资社保在上海公司下发放。但这些人员服务所产生的价值与上海公司无关,相关采购、销售业务等也都计入宁波公司帐下(与上海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由于我们上海公司目前并无购销业务(目前主要就是建设大楼,属于费用中心),但每月承担了大量的工资费用亏损,而宁波公司却不能直接税前抵扣,造成了税负不合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宁波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如果可以,需要怎么操作以及注意什么,如何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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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4评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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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以企业管理服务或劳务服务的形式。由于您们上海公司估计不具有劳务派遣的资格,不能差额征收,需要就收取的费用全额征税,但是,由于现在营改增了,上海公司即便全额缴纳了增值税,杭州公司也是可以抵扣的(上海如果还是小规模企业的就到税务局申请代开),从整个企业集团来讲增值税税负并没有增加。

由于您们二者之间属于关联企业,税务局会带着怀疑的眼光来审视,尤其是受票方的杭州税务局。因此在操作时需要格外小心。双方如果直接签署协议,价款一定限制在服务人员工资和社保、五险一金、税点及很少管理费的基础内。如果杭州税务局有异议,也可以给出合理解释以争取认可。另外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您们在上海找一家具有劳务派遣的劳务公司,然后把上海那部分员工挂在劳务公司,经过劳务公司中转一下就非常合法合理了。但是,通过劳务公司需要员工的理解与支持才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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