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纠纷,通过法院仲裁以房产抵债,税务机关该怎样征收卖方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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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属转移,买卖双方均需纳税。买房需要凭契税票才能办理房产证,所以契税的征管较为容易。但是卖方如果不交税且买方已交完契税取得房产证,税务机关对卖方该如何征管?如果是因债务纠纷,法院通过仲裁将债务人的房产作价转让给债权人。债权人通过仲裁书已交契税办完房屋过户手续,那么卖方税收该向谁征收,是法院还是债务人?如果拒绝缴纳,该如何处理?

补充:

买方好控制,不交契税办不了房产证。我想问的主要是,如果买房已经交了契税办好房产证了,那么卖方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税等如何有效征管?特别是这种,通过法院仲裁给买方的房产,本来就是因为卖方欠买方钱,无力支付,法院才把房子判给买方的。这种情况下,卖方不愿意交税,税务机关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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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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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卖方在销售时如发现之前取得的房产未交税,则需要补交税款。即使是法院仲裁取得的房产,也是需要缴纳契税的。契税是谁取得房产,就向谁征收,所在应由取得房产的债权人缴纳。拒绝缴纳的,会构成抗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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