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对于所得税来说: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二条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累计税率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增值税来说,个体工商户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30万元,按照全部不含税销售额*3%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