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外经证这个说法了,不过习惯说了这么多年外经证还是不容易改过口来,所以小编这里还是用的这个标题。
外经证全名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总发〔2017〕103号给它创新升级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