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专利转让主体资格瑕疵的法律风险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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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作品崇明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崇明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二、著作权登记的分类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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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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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专利转让是指自贸区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转移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无转让权人擅自转让专利五种情形,转让合同主体资格有瑕疵,可能有法律风险。

在法律上,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专利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作为专利出让人,应是合法拥有专利技术的权利人,也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

实践中,可能出现下述无转让权人擅自转让专利的情形:

(1)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擅自以自身名义签订专利转让合同;

(2)法人或其它组织内部设立的从事技术研发的部门擅自以自己名义将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专利转让给他人;

(3)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个人擅自转让职务发明创造;

(4)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约定不享有专利权的一方,擅自转让合作开发技术;

(5)委托开发技术合同约定不享有专利权的一方,擅自转让委托开发技术。

在法律上,如果专利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法律风险。比如,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课题组、工作室等科研组织所订立的合同,如果经过所在单位授权或追认,则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合同有效;如果未经授权或事后未得到追认,则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此外,由于对不同类型的技术开发合同中有关专利权属约定不清晰,也是造成专利转让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原因之一。

因此,专利受让人应严格审查转让人的主体资格,专利转让人与专利权属证书的权利人应一致或取得合法的授权转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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