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企业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信用等级申报表》、《企业信用自评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本行业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5、企业简介、业务发展、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情况说明
6、近三年企业所获各类资质、认证、荣誉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提供)
7、近三年中标通知书、已签约的重大合同复印件(三份以上)
8、与本企业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复印件(质量、售后服务、财务等)
9、其他可证明企业信用状况的文件或材料。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证照类资料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