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一般有三种处理办法:
办法一:把兼职人员做进工资表,按照临时工处理,按照工薪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风险:如果当地社保费稽查很严格的话,会可能补缴社保费;如果兼职人员在其他地方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话,会出现提示且税负较高,可能影响兼职人员。
该办法适用于社保费监督不严,且该兼职人员在本省未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
办法二:兼职人员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劳务发票。除增值税外,代开劳务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要按照劳务报酬计算,税负较高。
办法三:兼职人员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小规模),自己开具发票。月收入3万元或季度9万元以内免税,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税负较低)。
请根据您们的实际情况判断,选择一种风险较小收益较大且容易实现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