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购买住宅支付利息抵扣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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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来源:

(6)赡养老人(兄弟姐妹之间)

□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

□时间范围:年满60周岁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金额标准:一共2000元/月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非独生子女:每月至多1000元;

□扣除方:纳税人

□分摊比例:

√平均分摊、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

√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提问:

如果首套贷款房在购买5年后卖掉了,重新按揭买了另一套住宅,新购买的住宅能抵扣 1000元利息吗?

专业顾问回答

周旭
周旭服务年限:5评价:4.8

资深注册顾问向TA咨询

亲爱的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首套,可以抵扣,如果是第二套,不可以抵扣。关于是否为首套房,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您可参考如下:

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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