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批次办公桌购进总金额超过1万,但是单价不超过2000元,是做固定资产还是计费用?我公司注册商标,办理费用为2500元,此费用需要记入无形资产吗?计入无形资产有否金额的要求?
您好,根据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同时,准则讲解中还描述,尽管某些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因此,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除了根据其定义为,还要考虑金额的问题,贵公司一次性购入办公桌椅,如果这些桌椅是组合使用,比如一张会议桌和几把椅子,个人认为计入固定资产更好些。
关于无形资产,准则讲解中描述,无形资产通常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因此,办理注册商标发生的办理费用,应作为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支出计入商标权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