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按废品处理的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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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库存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这个月把这些资产按废品处理了,税务上我们要做什么吗?所得税前扣除需要什么条件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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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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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会计角度,根据谨慎性原则,会计上对企业存货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时要求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这主要是防止企业虚增资产价值,使会计报表对资产披露失去真实性。从税务角度,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提取的各种跌价、减值准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只有在该项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其损失金额才能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因此,你司跌价准备在计提时,不能扣除。

二、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前款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因此,你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向税务机关申报后,可以将存货损失与所得前扣除。

另外,销售废品时,仍需按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相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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