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在甘肃省内注册和运营,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甘肃,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二)具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三)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15人),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20%。(四)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五)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具有明确的人事、薪酬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