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以前做过几个鉴定,所以大体说一下吧。
1.前期查新:
针对待鉴定的技术项目与技术人员交流,提取核心技术点。然后对核心技术点进行技术查新。拿到查新报告后,针对查新结果与客户反馈以确定是否进行技术鉴定。
2.撰写鉴定报告:
其中包括三大部分:
a)技术总结报告;
b)技术工作报告;
c)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具体的:
第一部分具体介绍企业背景、项目背景以及项目研发工作的大体流程。
第二部分具体描述项目进度,包括这种论证过程及最终效果。第三部分具体描述投产后该项目取得了哪些效益,如创造就业岗位多少,减少排放多少等社会效益,以及减少能耗多少,创收多少等经济效益。
3.审核鉴定报告:将撰写好的初稿打印成册后递交给当地科技局科技成果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即可定稿打印;初审不通过则进一步修改直到合格。
4.举办鉴定会:
a)在当地科技成果科进行鉴定登记,然后由科技局联系鉴定专家组成鉴定小组,由企业组织举办鉴定会。
b)科技局领导先发表会议流程——然后鉴定小组选出组长——企业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专家组与企业进行质询与答疑——形成鉴定意见。
5.最终成果的形成:
将鉴定意见及相关材料在此递交到主管部门进行最终登记盖章,然后将上述过程所有材料重新装订成册形成鉴定报告书,全部鉴定过程完毕。时间仓促,细节部分暂时省略,后续再补充吧。
现在已经没有“科技成果鉴定”了,都是“科技成果评价”。
2016年6月,科技部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被废止后,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2016年6月份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予以废。随后又在《“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到,要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并且推行第三方评价。
成果鉴定成果鉴定取消啦取消啦!把权利扔给第三方啦扔给第三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