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问题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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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老师,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企业法人股东,请问是由企业法人股东进行申报代扣代缴个税吗?是的话可以直接在金三个税系统进行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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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4评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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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的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因此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而不是被投资企业,但被投资企业应有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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