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转让的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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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公司(一般纳税人)转让土地给个人需要交哪些税呢,这种偶尔发生的业务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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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5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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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仅仅是偶然发生的,是不能判断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需要看公司的该项土地使用权是何时购入的。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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