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适宜提出国际申请
按照PCT规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请称为国际申请。一般说来, 国际申请是一个PCT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为得到几个缔约国的保护而提出的专利申请。我国加入PCT之前, 申请人只能按巴黎公约原则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我国加入PCT之后,申请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 利用PCT途径是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 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加入PCT之后, 中国个人和单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约原则向外国提出国家申请。特别是在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 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
二、如何提出国际申请
1、首先提出中国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然后,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 并要求优先权。这样,申请人就有12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根据有关规定,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但是,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
2、准备申请费用我们知道,向外国申请专利需要向外国专利局和专利代理人支付数目可观的费用, 并且是以美元结算的。按专利代理机构的实践, 目前平均每向一个国家申请专利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个国家计算约需准备2万~2.5万美元。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同样需要支付上述费用(但支付的时间可推迟8个月至18个月)。而且,还要支付PCT国际阶段的费用, 该费用包括中国专利局征收的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初步审查费和国际局征收的基本费、指定费和手续费等共约2000多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