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在注册是认缴2000万注册资本,验资前友公司注入1000万,随后转出,被认定为年终分红,需上交20%所得税,请问老师有没有什么建议
您好,如果被认定为分红,则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是免企业所得税的。
相关文件规定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