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A股权是否产生收益?如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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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A经股东会同意,对外转让全部股权,认缴20%出资40万,实缴20万,问题:1,股东A按40万转让认缴股份,产生收益吗?如果产生,需要缴纳哪些税费?2,如果要交,按双方约定,由收购人缴纳所产生的税费,收购人要怎么合理规合规费?我的理解:股东A未补缴齐认缴的40万投资款,收购人按40万收购了,支付给A的40万其中有20万需要补足认缴的投资款的,股东A没有产生收益呀?何来缴税呢?这样当然理解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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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刘静服务年限:5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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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注明另20万由股东A补足,则不产生收益。若A不承担补足的义务,实缴20万转让价格40万,则产生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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