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高风险企业一般是以下情况:
1.代开发票规模异常企业。即营改增后代开超过一定金额(如已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特别是明显超过营改增前经营规模的企业。
2.自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即原地税长期零申报或非正常企业,营改增后销售额变动异常,在短时期内开票金额巨大。
3.接受代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即接受代开发票规模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
4.代开“劳务派遣费”金额巨大并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大学、人才服务公司、投资公司、各类技术服务部等企业。
5.收入成本配比异常的房地产企业。即成本占收入比重超同行业比重较多的房地产企业。
6.住宿餐饮比率明显超同期或入住率明显异常的酒店(饭店)。
7.接受发票金额异常的保险企业。
8.具备以下特征的生活服务企业:一是成立时间短,成立时间多在半年以内,但营业规模迅速扩大;二是税务登记信息雷同,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三是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明显不适合对外经营;四是多户企业登记法人为同一人,且税务登记信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也为同一个手机号;五是每月申领的发票金额恰好在小微企业优惠免税范围内,明显难以满足正常的经营需要。
9.进、销项发票与税务总局下发的虚开案源企业相关联的营改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