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汽车密封条,现自有实验室对下属子公司进行了产品检测,准备收取4000元的检测费,要开具检测费发票,请问是否可按6%税率开具专票?另外自动售货机在我公司厂区进行售卖,一年收取管理费2000元,对方也要求开具发票.本以为想开具密封条销售发票出去,但是如果没有产品出库,就是虚假开具发票,给企业带来风险。所以请问老师。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否可在不更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下进行临时的发票开具?税率均为6%?
1、收取检测费按6%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有实验室对下属子公司进行了产品检测,如属于专业认证机构,按认证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即使不属于认证服务,也属于其他现代服务,适用同样的税率。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不属于免税或者向个人销售等指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均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2、售货机费用,依据业务实质判断税务处理
自动售货机在贵公司厂区进行售卖,通常只是让贵公司提供场地(配备相应的电源等),放置方定期向贵公司支付场地使用费。该情况下,贵公司提供的是场地租赁服务,按照不动产租赁业务缴纳增值税,对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场地,可以选择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之后的场地,按照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如果主要是提供相关的服务,则依据服务类型判断如何纳税,通常情况下,提供的管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