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无形资产准则要求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发生的开发支出,如果企业能够证明满足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可将其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而对于无法确认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情况,准则并未明确规定其处理。根据资产确认谨慎性原则,在无法划分清楚的情况下,不宜将内部研发的成本费用资本化。
项目申请的专利发生的费用,说明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此时如果企业能够证明满足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可以资本化。所以内部研发开发阶段的成本费用,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资本化。
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