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总署可予注销备案:
1、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被宣布失效的;
2、权利人转让其知识产权的;
3、备案权利人放弃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
4、因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备案有误,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致使海关保护出现重大失误的;
5、权利人或其代理人未能按照规定缴纳、支付规定的费用的;
6、应予注销备案的其他情况。
知识产权被转让后,其受让人要求海关对其受让的知识产权继续予以保护的,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泛,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从事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专利权及著作权等都是海关知识产权。现在我国要求企业登记备案知识产权,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减少侵权纠纷。登记备案的时候,要提交知识产权明细、申请书及产权人姓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