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劳务公司,平时以开票时间确认收入,除了管理费用和其他一些费用外,很大部分都是项目上的工资支出,一般都是开票出去后,客户转款过来,有可能一次性转完,也有可能分成几个月转完,公司收到款项后就给项目上的班组转工资,班组再发给下面的工人。我想请教的问题是:1:以前的会计是转一次工资计提一次,但是这样的话到年底的时候利润就会偏高,所得税也会交得多。请问给项目上的工资可不可以在开票的当月全部计提?发放的时再冲减应付职工薪酬?2:项目上的工资可不可以转到班组银行卡上,让班组去给工人发工资,因为平时项在外地或离公司比较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