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9年财税政策:
1、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能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二零一九年一月一号新出的税务政策针对小规模企业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是为民营企业。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年13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同时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税两费);并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具体规定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2号公告、4号公告,粤财法2019年6号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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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疫情近期国家出台的免征增值税的生活服务收入财税政策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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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0年新政策有: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两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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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0年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如下:
2020年月收入在10万元及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免收增值税,并且根据年应纳税所得额,来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希望可以帮到您!
答:您好,新的财税政策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特别提醒,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只要满足要求,均可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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