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商标转让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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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标准

相同宝山商标主要是指两宝山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的结合相同或者在视觉上无差别。近似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它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那么,注册商标如何判断商标的相似性?

我国商标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商标相同或相的判断:(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是以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

(2)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说来,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标准:

(1)人的标准即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标准,专家或智力特别低下者所施加的注意不能成为判断标准。即使是普通人,也考虑商品的具体销售对象。例如,使用在妇女用品上的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应以普通妇女购买该商品时的注意力为准;

(2)地的标准比如一个英文商标,在英语国家可能不被认为相同或近似,但在非英语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或近似;

(3)物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注意程度与所购商品的价值成正比,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就会越多;反之,商品的价值越小,消费者可能就越不太注意;

(4)时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的认识能力往往会因时而变,随着知识的增长,其识别能力就会越来越强,即使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也可能会因时而变。例如,周末购物时,消费者因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可能会施加较多的注意,而在上班前,火车、飞机、轮船即将出发前购买,其注意力自然较常态有所削弱。

二、认定方法

1.就商标图样的主体考察

商标图样通常不是单一的,往往由多个成分组成,但从总体上可分为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就其主要部分考察。那么,如何判断商标的主要部分与次要部分呢?可供参考的因素有:a.量的多少,往往是主要部分占据商标图案的大部分,次要部分占据少数;b.面积的多少,通常主要部分占据商标图案面积为多,次要部分占据面积较少;c.意义,即看商标图案的主要意义是什么,凡表达商标图案主要意义部分,通常为该商标的主要部分,而表达商标图案次要意义部分,通常为次要部分;d.是否明显突出,一般说来,商标的主要部分通常置于商标的中心或最能引起人们注意的部位,较明显突出,而次要部分通常置于商标图案的边缘。

2.隔离观察

隔离观察是指在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将欲比较的两个商标隔离,使消费者凭借对某一商标的主观印象去判断另一商标与之是否相同或者相似。隔离观察的理由是,消费者往往是凭借其对某一商标的主观印象去挑选商品或者服务的,这种主观印象是大致的而不是精确的,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前就形成的。没有理由要求消费者怀揣着某一商标标志到市场做仔细对比后再购买其需要的商品。同时,这种主观印象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前就形成的,故隔离观察还要做到异时异地,在不同场合观察比较。

3.通体观察

通体观察是指在比较两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就商标的全部内容做观察,而不能局限于商标的一部分。有时候,两个商标的某个部分可能相同或者相似,但从整体上看两者却存在着较大差异,这时就不能认定两者相同或者相似。同样,两个商标的某个部分可能不相同或不相似,但如果从整体上看普通消费者能够得出两者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就应认定两者相同或者相似。

三、具体形态

外观相似

商标是由一定的文字、图形或其结合所构成,这些文字、图形或其组合除了具有其本来的意义外,还具有一定的形式意义。从外观上看,文字本身就是一种图形,尤其是汉字,一种独特的书写方式本身也是一种图形。即使是完全不同的文字,由于其书写方式的雷同,可能会导致其外观上的相似。例如,″金″字与″全″字,如果连笔书写,从外观上看就很可能近似。图案部分的相似是一种更为普遍的现象,如狼和狗的体形本来就相似,其图形也就很容易被消费者混淆,这样的一组商标,就是外观上相似的商标。

外观上相似的商标,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形:

(1)构图近似,如一商标的图案为三个圆并排,而另一商标为三个椭圆并排。

(2)色彩近似,如一商标为一圆内三等份且着色为红、绿、蓝,而另一商标为一椭圆三等份,着色为红、绿、黑,其着重突出红、绿色,则可断定两者由于色彩近似而成为相似商标。

(3)排列方法近似,如奥运会的五环标志,为上三环下两环,如果某一商标为上两环下三环,应视为二者排列近似而成为相似商标。

(4)汉字由于其书写方式导致的相似,如四川产的“全兴”大曲,市场上出现一种与“全兴”商标很相似的“金兴”大曲。由于“金”和“全”字在书写上的连笔,使得“全兴”与“金兴”很难为一般消费者之一般注意所能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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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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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汇商标转让待审期间可以撤回吗?

根据《南汇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在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裁定前,通过书面申请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可以撤回商标转让申请。要注意的是,一但申请成功,商标评审程序便马上终止,申请人不得再以同样利用再次提出申请。

商标转让人与商标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就已经生效了,但转让手续并没有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从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且开始公告后,受让人就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

在根据法律的规定买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是裁定之前,申请人是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也可以撤回其评审申请。在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的时候,商标的评审程序就会终结。但是在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申请人就不能再用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评审申请。

一般来说,递交撤销申请的时间最好是在商标管理局下发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如果双方达成了共同撤回意愿,并向国家商标局予以确认,那么就可成功地撤回。

二、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

1、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3、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该商标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

商标到期的前六个月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续展成功后商标的有效期再延长十年,同样,在十年内,不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

(二)、请保留该商标的使用证据,为避免引起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纠纷,请保留相关使用证据。当前常见的几种主要的商标使用证据:

1、对商标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是使用该商标直接有力的证据,如通过报纸、杂 志、电视、广播等各种广告媒体进行商业宣传。

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被许可人的实际使用视为该商标的使用,但应当由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上述使用证明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完全以出口为目的,在本国内将商标附着於商品或者其包装物、包裹物,也视为该商标在本国内的使用。

(三)、请妥善保管注册证原件及核准转让证明,如果不慎遗失任何一样,可及时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向商标局申请重新补发注册证;

(四)、如果当前商标持有人的地址和名称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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