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增值税分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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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不动产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增值税需不需要分期抵扣,为什么中华会计网的老师讲的是需要,东奥老师讲的是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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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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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第五条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以上规定,是要分期抵扣的。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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