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来源:
(5)住房租金(夫妻)
□扣除范围:和住房不再同一城市(地级市及以上)
□金额标准:
□第一类:每月1500元;第二类:每月1100元;
□第三类:每月800元;(统计局公布)
□时间范围:开始至结束(协议或实际)当月
□扣除方:夫妻中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
□分摊比例:100%
□可否转移:否
□其他问题:
√和住房贷款利息择一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实际发生
提问:
夫妻双方已购第一套房,商业贷款,但房贷已经于2017年全部还完。2019年购第二套房,房贷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能否定额扣除个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