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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机构,其取得的以下五点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这一规定同时适用于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机构,包括国有的和民营的医疗机构。因此,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机构,其取得的上述五点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五条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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