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营业执照丢失办理如下: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A、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C、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D、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G、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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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流程如下:
1.先登报说明后预约工商现场补执照.
流程如下: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
2.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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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是先去做登报说明,所谓登报说明就是说你去找家报刊,登报你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的信息就可以了。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的,(需要有公司股东签字或者盖公章)。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和程序(章程),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需要找仲企企业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方法:
第一种情况丢失正本或副本其中一样:
携带经营者身份证和未丢失的执照,及时到报社登记遗失,待拿到报纸后,带报纸和未丢失的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场监管所重新打印新营业执照。
另一种情况营业执照正副本均丢失:
携带身份证到市场监管所,查询营业执照信息并出具证明,带证明到报社登记遗失,待拿到报纸后,带报纸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场监管所重新打印新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营业执照属公司重要文件,务必请专人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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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营业执照丢失的处理方式如下:
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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