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应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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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奉贤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只要使用者能够证明自己使用的产品是合法购得,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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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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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作品崇明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崇明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二、著作权登记的分类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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