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专利的价值评估。普陀专利的价值主要以未来经济收益为评估基础,其评估应以专利的有效性为前提,从法律角度至少应从如下方面考虑:(1)法定时限,越临近进入公有技术领域的法定时限,其价值就越低;(2)保护范围,依据权利要求确定、由说明书进行解释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越窄,其价值也就越低;(3)其他资料:专利技术一般还额外需要专利权人提供的工艺流程、工程图纸等详尽资料来辅助实施,同时在先使用权可作为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真实完整的研发、生产记录也应能一并交付。
考虑技术价值,
南汇专利补正通知书中需要补正的常见问题
1、无效宣告请求未使用**南汇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2、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委托书中,请求人的签章与请求人名称不一致;
3、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是无效宣告请求书没有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或者填写内容与委托书不一致;
4、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委托书中,专利权人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时或者经合法变更后的不一致;
5、无效宣告请求书没有请求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6、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清单与提交的附件不一致;
7、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没有提交委托书;
8、请求人与专利权人委托同一专利代理机构;
9、委托书没有请求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10、委托书代理权限不明确或者未指定代理人;
11、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但未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