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企业所得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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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投资合伙有限公司(专门做投资的),被投企业发生盈利或亏损不会影响到投资合伙有限公司的损益报表,对吗?2.如果一家投资合伙有限公司,共投了5家公司2000万元:2家亏损严重,投出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亏完,其中一家已停产,没有人了,另一家只是有一、二个人在维持不会有新业务;另卖出一家公司的股份,与原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有300万元,钱已收到投资合伙有限公司账上。问:在投资合伙有限公司账上如何体现亏损700万,合伙人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投资额的70%可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什么意思?在多家企业之间有盈利/亏损,如何如何进行配比,缴税的?是统算还是个别算?个人LP合伙人和企业GP合伙人分别怎么缴税?(缴多少,什么时候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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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评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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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因此,投资公司不能将被投资公司的亏损确认为投资损失。

二、投资转让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是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程序办理。

三、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如果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可合并计算其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抵扣;当年抵扣后有结余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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