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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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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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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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讲,软件著作权在软件创作完成后即可获得,就是常说的进行软著登记,以起到类似公证的作用。软件专利则不同。其一,专利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其二,软件专利申请描述的是软件的构思。  

从上面就可以看出,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别人盗版。然而对于你的竞争对手来讲,他们跟你一样也是软件开发者,他们可以研究你的软件,理解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完全可以编出相同效果的软件,而且也不会侵犯你的著作权。这个时候,你软件中最核心的东西,即软件的构思,著作权是无法保护到的。   

而软件专利则不同,其是以技术方案的形式申请的,就是你软件流程图的内容。授权后,保护的是软件的构思,他人采用该构思,就可能构成侵权。因此软件专利的保护力度比软件著作权要大的多,能保护软件最核心的东西。   

另外,二者所采用的法律依据也不一样。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是《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的专利权保护依据是《专利法》。当然了,不是说软件专利保护力度大,就采取软件专利保护,其也有其自身的缺点。  

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资料就需要公开,专利权的维持也需每年缴纳年费,专利申请审查周期是2-3年,而软件市场的周期较短。   

综合上面所述,可以简单总结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不被抄袭,专利保护的是方法不被盗用。   

2.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护,专利必须通过申请审核后才能受到保护。  

3.软件都受版权保护,但是只有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软件技术才能申请专利。   

4.高新企业认定及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也是认可的,且可加急办理,相对于专利的长周期性,著作权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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