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著作权保护对象的主体与客体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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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人委托普陀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在普陀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2)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3)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请求人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4)上述规定未涵盖事宜,请参照《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1节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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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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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徐汇著作权的主体1、原始的徐汇著作权主体(1)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作者的判断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2、继受的著作权主体因发生继承、赠与、遗赠或受让等法律事实而取得著作财产权的人(遗嘱最具法律性)继受次序如下:(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二、著作权的客体1、作品的含义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且有独创性并能以某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1)独创性的(2)可复制性2、作品的种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暴力、色情等)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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