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南汇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9、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转交手续,或受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转让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权移交手续,或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
自贸区专利转让收入需要纳税吗?
自贸区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在这里要把转让专利与许可专利区别开,许可专利是将专利的使用权让与一部分给他人,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对专利权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处分的是所有权。因此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
专利转让收入要怎么纳税?
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
(1)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举的应税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之一,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税方法是: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2)营业税。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税目税率表所规定的应税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其计税方法是:以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依5%的税率计算征收。
(3)城建税及其他随营业税征收的附加税费,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费等政府性基金。
按营业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作为计征依据,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类别(区分为城市、建制镇和农村)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其中城市为7%、建制镇为5%、农村为1%;教育费附加统一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保安费等属于省级地方政府开征的基金项目,各地情况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