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作为一种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受让人通过与让与人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而取得专利权。根据相关规定,专利权的转让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专利转让费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次性结算、提成、固定与提成相结合。 “一次性结算”是指签定转让合同后,按合同所定的价格,由被许可方(受让方)一次性向许可方(专利权人)支付转让费。 “提成”分固定提成和滑动提成两种。 “固定提成”就是把合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净销售额人为地固定在某一个数字上 (不管实际的生产数量或净销售额是多是少),在提成所限内每年按这个数字提成。 “滑动提成”就是按照每年实际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或实际的净销售额提成。 “固定与提成相结合”中“固定”的部分叫初付费,也叫“入门费”,这部分费用在合同生效后就要立即支付;“提成”部分要在项目投产后在合同约定的年限内支付,方法同“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