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需要登报挂失后,才能走注销流程的。
公司如果不要了一定要注销,就像想注册公司一定要在工商局注册一样,所谓的有始有终就是指的这个。也许有人认为公司不注销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公司没业务往来了,账户也没钱了,工商部门拿自己没办法。其实不然,国家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一、经济处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二、公司黑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任何事务都会比较麻烦。
三、法人黑名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